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387,9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功能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所处细分子行业为“塑料薄膜制造业”。
聚酯薄膜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高分子材料,被国家列入加快培育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近年来,我国聚酯薄膜行业快速地发展,行业生产能力、产品品种数量及质量快速提升,功能聚酯薄膜产品研制能力已逐步实现技术本土化。随着行业持续不断的发展,功能聚酯薄膜原料和工艺技术不断的提高,功能聚酯薄膜在工业应用领域的范围日益扩大,并逐步替代其他传统材料。当前聚酯薄膜行业存在着低附加值产品产能过剩,高的附加价值产品比重偏低,部分高性能聚酯薄膜品种仍依赖进口的结构性矛盾。开发高的附加价值的功能聚酯薄膜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将带动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解决部分高端功能聚酯薄膜依赖进口的结构性矛盾。
2023年,在聚酯薄膜行业整体进入下行通道的大环境下,全行业投资仍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业内企业新上了多个聚酯薄膜生产线万吨,产能规模保持增长。受下游部分行业市场需求阶段性减少和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的影响,行业产能利用率整体会降低,2023年全年平均开工负荷率低于70%。产品价格这一块,中低端聚酯薄膜产品价格大大下滑,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相较上年显而易见地下降。业内头部企业凭借技术、产品、资金、客户等方面的优势仍保持较强的竞争实力,不具备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将逐步退出行业,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功能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立足适度规模,做精做优功能聚酯薄膜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已成为国内顶级规模的特种功能聚酯薄膜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结合自己经营模式,充分的利用长三角地区产业链集群效应、交通便利等特点,能快速实现用户交货需求并节约运输成本,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国内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在细分市场保持头部地位,电气绝缘用聚酯薄膜保持较高市场占有率,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2023年,在行业整体进入阶段性下行通道的时期,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稳健经营,保持自身在行业头部的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功能聚酯薄膜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业务为特种功能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顶级规模的特种功能聚酯薄膜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特种功能聚酯薄膜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新能源、电子通讯、电气绝缘等工业领域,厚度12-500μm,具备优异的尺寸稳定性能、绝缘性能、耐热性能、耐候性能和光学性能等。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公司现已经掌握了新能源、电子、电气、光学、纺织机械等工业领域用功能聚酯薄膜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公司产品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已成为太阳能背材、电气绝缘、消费电子材料、动力电池等细分行业内多家品牌企业的合格聚酯基膜供应商。
公司凭借在聚酯基膜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储备,向聚酯薄膜下业进行延伸,开展精密涂布加工业务。通过在聚酯基膜表面涂覆不同功能性涂层材料赋予聚酯薄膜不同的应用功能,拓展聚酯薄膜更多的功能性,主要使用在于光学用离型膜、保护膜、复合膜等。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主体业务以聚酯基膜为载体,采用精密涂布和复合工艺,生产功能保护膜和功能复合膜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6月1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裕兴转债”信用等级为AA-。报告期末,公司资信情况未发生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年产6万吨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于上半年度实现投产,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的进口生产线于下半年实现投产,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土建施工等工作。报告期内,企业成立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快速推进下游精密涂布业务,功能保护膜和功能复合膜已形成批量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批文,于2023年12月28日启动发行,募集资金6.94亿元。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上市。公司通过借力长期资金市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充实运用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快速发展。
3、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及七位股东刘全、韩伟嘉、张静、徐鹏、陈静、朱益明、刘敏与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签署《投票权委托终止协议》,各方终止投票权委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王建新先生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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