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380,238,9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047,791.40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截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380,238,957股为测算基数,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32,334,54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依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尚需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所属卷烟包装材料行业作为包装印刷的细分行业,具有技术要求高、印刷工艺复杂、创新空间大、附加值高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包装印刷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及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包装印刷行业是典型的下游驱动型行业,在产业链条中属于配套下业发展的行业。有别于其他普通印刷品,包装印刷品按规格要求、质量要求、图案设计要求等大多只针对特定客户。烟用接装纸、烟标等卷烟包装材料是特殊的包装印刷品,只能销售给特定卷烟企业的特定品牌。因此以烟用接装纸、烟标为代表的包装印刷企业作为卷烟产业链条中的配套服务行业,与卷烟行业关联度较高。
2022年全国烟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做好今年烟草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方针,更加注重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育品牌、强素质、防风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效能治理、造就高素质队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扎实行动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提出了2022年的目标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市场良好状态摆在优先位置,综合考虑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全局与局部,以系统观念优化目标管理,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基础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的整体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卷烟市场息息相关,由于卷烟是一种替代性较弱的消费品,属于非周期行业,所以卷烟包装材料行业也表现出弱周期性的特征。而我国卷烟消费市场庞大而且稳定,稳定的市场需求是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稳步发展的有利保障。
公司具有较为久远的烟草行业供货历史,拥有丰富的烟草行业供货和服务经验,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招投标为主要手段的卷烟包装材料市场竞争中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
在烟用接装纸方面,公司目前已与云南中烟、安徽中烟、陕西中烟、四川中烟、重庆中烟、河北中烟、福建中烟、江西中烟、甘肃烟草、蒙昆、山昆等多家中烟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品牌包括云烟、红河、大重九、兰州系列、黄山系列、红方印系列、好猫系列、钻石系列、天下秀系列、冬虫夏草、金圣、延安等。
在烟标方面,公司已在云南中烟、陕西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河北中烟、河南中烟、四川中烟、江西中烟、江苏中烟、重庆中烟、福建中烟、蒙昆、山昆、黑龙江烟草、海南红塔、红塔辽宁、深圳烟草等多家中烟公司的烟标产品招标中中标,服务的品牌有云烟、延安、天子、黄山系列、哈尔滨系列、冬虫夏草系列、大青山系列、七匹狼、红塔山、好猫、红金龙等,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
烟用接装纸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于烟用接装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烟用接装纸专业生产厂商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烟用接装纸行业的优势企业。目前公司已经与云南中烟、安徽中烟、陕西中烟、四川中烟、重庆中烟、河北中烟、福建中烟、江西中烟、甘肃烟草、蒙昆、山昆等多家中烟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其合格的烟用接装纸供应商。公司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云烟、红河、大重九、兰州系列、黄山系列、红方印系列、好猫系列、钻石系列、天下秀系列、冬虫夏草、金圣、延安等,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烟标业务:为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以烟草包装材料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烟用接装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布局烟标业务。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中烟、陕西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河北中烟、河南中烟、四川中烟、江西中烟、江苏中烟、重庆中烟、福建中烟、蒙昆、山昆、黑龙江烟草、海南红塔、红塔辽宁、深圳烟草等多家中烟公司的烟标产品招标中中标,服务的品牌有云烟、延安、天子、黄山系列、哈尔滨系列、冬虫夏草系列、大青山系列、七匹狼、红塔山、好猫、红金龙等,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
在新型烟草方面的探索:公司上市后,为顺应烟草行业创新驱动战略,着手布局新型烟草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寻找在新型烟草工艺技术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进行合作开发。2018年11月,公司与昆明旭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集友广誉。集友广誉将作为公司重要的新型烟草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资源集成与整合平台,为烟草行业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提供整线技术集成和相关技术服务,推动新型烟草工艺技术和装备创新和技术推广应用。为了加快公司在新型烟草领域发展,2020年8月,集友广誉投资设立太湖集友广誉科技有限公司。太湖广誉将在烟草制品设备、再造植物薄片、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其研发的“加热植物芯产品”使用均质化薄片技术进行研发、生产,原材料中不含有烟草专卖品。2021年4月29日,“香誉”加热植物芯开始上市销售。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行业经验、技术、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势,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665,407.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886,595.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799,837.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64%。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39,617,559.56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04月08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0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吉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886,595.17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85,779,887.7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77,988.77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414,388,200.36元后,减去2021年已分配2020年度股利 36,422,043.7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06,274,763.06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380,238,9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047,791.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5.5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截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380,238,957股为测算基数,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32,334,54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结合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线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一致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 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00,999,93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为389,401,316.07元。
截止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0,477,402.1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9,514,102.60元;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963,299.5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36,257.12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00.00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312,343.22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注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5,583,622.66 元。
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同意公司终止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本项目所需的扩充产能及收益的目标,尽快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0-025号)。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因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度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大风印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2月7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大风科技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P),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大风科技100%股权。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0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大风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13,001.49万元。经协商,大风科技100%股权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3,000.00万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风科技,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大风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4,214.63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2020年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大风科技属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要从事普通、中档和高档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大风科技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年收入实现情况未及预期,且根据近年来当地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的情况,预计未来业务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收购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大风科技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结合公司聘请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公司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进行复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已确认的收购大风科技股权形成的商誉应计提减值2,685.0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因收购大风科技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529.59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685.04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13-000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54,240,236.39元(原“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8,599,255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999,937.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登记托管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有关的含税费用人民币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9,401,316.07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45,486.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46,802.7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599,2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1,447,547.77元。该事项已于2019年7月22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因实际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故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调减为140,000,000.00元,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调减为254,984,938.73元(包含部分发行费用5,583,622.66元),大风科技烟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原募投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254,240,236.39元(含现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
在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本次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集友时代变更为集友股份(母公司),因此对募集资金专户做如下安排:专户一开户主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一致,因此该专户继续保留,专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专户二的开户主体为集友时代,与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一致,因此专户二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等)全部划入专户一,然后注销专户二。
由于集友时代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因此在专户二资金划入专户一之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置换以募集资金对集友时代的出资5,000万元,即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集友时代指定账户转入5,000万元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原募投项目为“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集友时代在安徽省合肥市实施,建设研发创意中心,并配套建设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新建研发创意中心办公场所、新建生产车间、仓库、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研发设备等。
截至2022年3月31日,原募投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254,240,236.39元(含现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已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备案并完成环评审批,在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情况、现有研发创意人员已分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未来烟标产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公司拟终止“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于2020年4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本项目所需的扩充烟标产能及收益的目标。
公司通过在太湖烟标生产基地周边新增48.4亩建设用地,实施“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考虑到新开拓市场及开发新产品过程中现在及未来烟标产品工艺复杂化、多工序组合式生产趋势,烟标产品由逐渐由过去的简单工艺产品提升为复杂工艺产品,很多烟标产品要求多次印刷+烫金+丝印+喷码工艺才能完成等因素后。通过将新增生产场所与原来生产场所综合利用,在合理扩大公司产能规模的同时,可有效解决原有生产场所生产瓶颈,优化设备工艺布局及物流路线,使公司生产更为流畅。通过实施新项目可实现公司所需的扩充烟标产能及收益的目标。
2、太湖生产基地扩建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对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详见“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项目由公司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开区实施,建设“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新建生产车间、仓库、辅助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等。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50万大箱烟标产能,提高公司烟标的装备水平和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支持公司烟标业务发展。本项目总投资29,028.6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6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3,348.6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包装印刷行业是典型的下游驱动型行业,在产业链条中属于配套下业发展的行业。烟标生产企业作为卷烟产业链条中的配套服务行业,与卷烟行业关联度较高。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卷烟包装材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以烟草包装材料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烟用接装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布局烟标业务。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中烟、陕西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河北中烟、河南中烟、四川中烟、江西中烟、江苏中烟、重庆中烟、福建中烟、蒙昆、山昆、黑龙江烟草、 海南红塔、红塔辽宁、深圳烟草等多家中烟公司的烟标产品招标中中标,服务的品牌有云烟、延安、天子、黄山系列、哈尔滨系列、冬虫夏草系列、大青山系列、七匹狼、红塔山、好猫、红金龙等,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在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过程中,继续提高烟标的市场份额与公司烟标产能也是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公司烟标业务的增长,加之烟标产品工艺复杂化、多工序组合式生产趋势明显,烟标产品由过去的简单工艺产品提升为复杂工艺产品后,很多烟标产品要求多次印刷+烫金+丝印+喷码工艺等工序才能完成,造成现有生产工序产能不配套,综合生产产能下降;另外因烟标生产设备通常在设计时速约75%状态下运行,生产稳定性最强,产品质量最有保障。综上,公司现有产能预计已无法满足业务扩张的需求,继续扩大烟标产能势在必行。
烟标和烟用接装纸作为卷烟包装材料,是卷烟产品文化内涵的基础载体,是重要的装饰、防伪功能载体。烟用接装纸与烟标同属于烟草包装材料行业,下游客户均为卷烟生产企业,具有共同的客户基础。客户对烟用接装纸和烟标均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具有类似的要求,采购决策部门和决策程序基本相同,因此烟用接装纸和烟标在研发设计、品质保障体系、产品销售等方面具有协同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于烟用接装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烟用接装纸专业生产厂商之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烟用接装纸行业的优势企业。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烟草包装行业的生产、经营经历,在烟草包装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研发、生产、管理和营销经验。公司在烟用接装纸领域近20年的经营经验,对公司发展烟标业务拥有非常良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自2017年6月公司介入烟标业务以来,公司已引进了包括研发、创意、设计、生产、销售、管理等一系列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建立了能够适应烟草生产企业要求的供货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了烟标业务的顺利落地。此外,公司与并购的大风科技也实现全面融合,在业务、人员、技术、管理方面实现协同。
为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以烟草包装材料为主流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烟用接装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布局烟标业务。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中烟、陕西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河北中烟、河南中烟、四川中烟、江西中烟、江苏中烟、重庆中烟、福建中烟、蒙昆、山昆、黑龙江烟草、 海南红塔、红塔辽宁、深圳烟草等多家中烟公司的烟标产品招标中中标,服务的品牌有云烟、延安、天子、黄山系列、哈尔滨系列、冬虫夏草系列、大青山系列、七匹狼、红塔山、好猫、红金龙等,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在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过程中,继续提高烟标的市场份额与公司烟标产能也是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有能力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烟标产能。
在组织保障上,公司对原销售团队、大风科技销售团队、麒麟福牌销售团队进行整合,并针对烟标引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融合为统一的营销中心,充分发挥每个销售人员的优势,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整体实施公司的烟用接装纸及烟标营销工作,提高协同效应。
本项目总投资29,028.6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6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3,348.66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有白卡纸、转移纸、电化铝、油墨等,由于上游原材料行业属于充分市场化的成熟行业,价格较为透明,在国内均有较充足的货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主要消耗的能源动力为电和天然气。由太湖县电力公司和天然气供应公司供给。
本项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环保标准。
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有少量粉尘和废气产生,粉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并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和废气监测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在厂区工作办公时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太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入长河,项目的运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主要产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种:①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包装废料、废纸等,收集后外售实现综合利用;②危险固废,主要是定期用酒精清洗印刷机产生的废油墨和废棉纱,拟厂区临时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处理处置;③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烟标50万大箱,年新增销售收入32,500.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3,267.7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0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96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投产后市场开拓不顺利、全球疫情影响、在招投标过程中主动或被动的产品价格下调、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下,将直接影响到所在行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全体股东收益。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升级及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集友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一)为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配合当地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了解具体政策可致电公司证券部咨询,敬请各位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4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4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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