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化肥、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化肥、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化肥、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农用机械、农用潜水电泵、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防火门、电热毯、室内加热器、加湿器、烟花爆竹和商品煤14种产品210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52家58批次,抽查经销单位135家152批次。经检验,生产企业1家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经销单位12家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9%。具体如下:
(一)化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5063-2020《复合肥料》、GB/T21633-2020《掺混肥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缩二脲、粒度、氯离子、标识、硫、有效镁、铜、铁、锰、锌、硼、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
(二)农用薄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4455-2019《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对产品的拉伸负荷(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直角撕裂强度)、厚度和厚度偏差、透光率、雾度、初滴时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厚度和厚度偏差项目不合格。
(三)塑料购物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对产品的封合强度、漏水性、跌落试验、提吊试验、落镖冲击、环保要求、厚度及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环保要求、落镖冲击项目不合格。
(四)农用机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JB/T9822.1-2018《锤片式饲料粉碎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JB/T10749-2018《玉米脱粒机》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安全要求、锤片硬度、锤片质量差、噪声、轴承温升、喂入装置、防护装置、紧固件、安全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五)农用潜水电泵。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5409-2010《小型潜水电泵》、GB/T2816-2014《井用潜水泵》、GB/T2818-2014《井用潜水异步电动机》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过载保护、接地装置、绝缘电阻、电泵引出电缆、定子绕组耐电压、效率、安全标志、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六)消防应急灯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对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重复转换性能、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性能测试、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转换电压性能测试项目不合格。
(七)消防水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6246-2011《消防水带》、相关的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对产品的爆破压力、内径、外观品质试验压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XF95-2015 《灭火器维修》、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对产品的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20℃喷射性能测试、筒体水压试验、干粉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九)防火门(含耐火性能检验测试)。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55-2008《防火门》,对产品的启闭灵活性、可靠性、耐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电热毯。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一)室内加热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二)加湿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8-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加湿器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三)烟花爆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区域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外观、包装、部件-部件牢固性、部件-引燃装置-引火线、部件-引燃装置-引燃时间、药种-氯酸盐、药种-铅化合物、药种-砷化合物、药种-汞化合物、药种-磷、药量、燃放性能-计数类产品烧成率、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燃放缺陷、燃放性能-漂浮物和雷弹检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部件-部件牢固性、燃放性能-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主体稳定性、引燃时间不合格。
(十四)商品煤。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474《煤样的制备方法》、GB/T475《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4633《煤中氟的测定方法》、GB/T 3558 《煤中氯的测定方法》、GB/T 216《煤中磷的测定方法》、GB/T3058《煤中砷的测定方法》、GB/T16659《煤中汞的测定方法》等或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对产品的全硫、灰分、氟、氯、磷、砷、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2024年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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