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塑料大棚棚膜存在“硬伤”,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消费者找商家协商,商家迟迟“不认账”。消费者无奈投诉,得到一个还算满意的结果:所欠货款“免单”;另外,商家予以相应的物质补偿。
近日,记者从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1月份,宁城县三座店乡的刘先生从一商家处赊购了11000元的棚膜。消费者扣上棚膜后发现,所买的棚膜存在“不流滴”的硬伤。因这一硬伤的存在,导致大棚内光照不足、种植物生长慢,从而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消费者屡次去找商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可是,商家却一直不承认棚膜存在质量上的问题。没办法,消费者向消协投诉。消协介入调查后,经与有关技术部门沟通确认:刘先生所用的棚膜的确存在“不流滴”的质量上的问题,商家应为此承担全责。鉴于消费者的损失数额较大,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免除消费者所欠的11000元棚膜款;同时,商家为广大购买的人更换两个大棚所需的合格棚膜。
【消协维权观点】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认为,作为商家,应该向消费的人提供质量合格、达到消费者使用目的合格产品。如果商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应该主动查找原因,及时对商品予以更换或退货,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对应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棚膜之类的商品,应从类似的消费经历中吸取这次的教训,与商家签订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以备发生纠纷后陷入“空口无凭”的尴尬境地,从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一些可能是由小作坊生产的商品,更应增强产品质量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张学通实习生戚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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