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旺季宾馆酒店服务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旅游消费市场行情报价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和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制定价格要充足表现公平、合法、合理、诚实的原则,自觉遵守价格法律及政策规定,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清晰、醒目,价格变革时要及时作出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利用互联网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来进行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四、经营者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天价菜单”、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五、经营者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应先出具结算单据,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提请消费者过目确认。
六、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信息等。
七、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不得在成本未显著增加时大幅度提升商品的价值,不可以通过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升商品的价值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八、相关行业协会及经营者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巡查,如发现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行情报价,造成商品的价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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