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双查”,宣传塑料污染防治相关联的内容,深入企业组织指导,推进塑料污染防治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全面梳理塑料制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具体任务清单,共检查农用地膜生产企业6家、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3家、地膜销售企业68家、塑料袋销售企业123家。
按照“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生产、销售领域塑料购物袋进行专项抽查。专项抽查依据有关标准,将厚度及偏差作为重点检验测试项目。全区共抽检4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5%。对其他塑料制品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共抽检9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25%。对塑料袋监督抽查出的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其中1家超市被罚款56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290元,1家超市正在立案查处。根据“餐饮环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要求,依法查处餐饮环节使用塑料吸管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检查察觉缺陷的5家市场主体进行立案,没收塑料吸管178包、塑料吸管15920支,罚没款1145元。对禁止销售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没收2家市场主体17包塑料餐具,罚没款4160元。(记者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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